各来穗家长: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 办规〔2019〕3 号)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在增城区内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 证》)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2)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 1 年(“满 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 8月 31 日);(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为认真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手册》。
《宣传手册》包括前言、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须知、时间安排、实施细则、积分制申办指南、积分制入学热点问题解答、积分制受理窗口、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地址和电话等内容,请来穗家长认真阅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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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宣传手册 (2021年)
2020年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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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增城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增城区教育局)